云顶集团获评 “义乌市文明单位”
2021-08-258119
近日,义乌市文明办王凡铨、吴延斌两位科长专程为浙江云顶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送来义乌市“文明单位”荣誉牌,祝贺浙江云顶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被义乌市委、义乌市人民政府命名为“2020年度义乌市文明单位”。据悉,本次义乌市委文件(义委发(2021)1号)一起下发的包括浙江云顶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义乌市文明单位共21家;义乌市文明村49个。
义乌市文明单位创建由义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简称文明委)及其办公室(简称文明办)发起并负责规划、指导与管理的,面向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具有法人资格、实现独立经济核算、建立有党组织或工会组织的各类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文明单位是在“四个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经自我申报、群众认可、有关主管部门考核、评选,由地方党委和政府批准命名的先进单位,是综合性的、最高的集体荣誉称号。
浙江云顶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获评义乌市“文明单位”,标志着云顶集团在组织建设、思想教育、文化建设、文明创建、综合治理、依法经营、环境卫生、综合效益等方面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取得了比较大的进步。云顶集团将以此为契机,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云顶 做好药”的企业宗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先进文化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努力推动云顶迈上新的、更高的台阶,为振兴义乌医药经济、促进义乌文明创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集团党委副书记 骆晓东